事隔十四年,我又站在了海格特公墓的大門口。
海格特公墓在海格特山的一側,和海格特公園連為一體。一條山路將公墓分成兩處,漆黑的拱形大鐵門肅穆沉重,在夜晚看起來像一頭巨獸張大的嘴。門上安有好幾塊形狀不同的銘牌,每塊銘牌說明不同時期的名人在這里安息,卡爾?馬克思的名牌就鑲嵌在左側的鐵門上,來海格特公墓的中國人幾乎都會走這扇門。公墓管理處有兩位堪稱祖父祖母的老人負責收門票,參觀馬克思墓六英鎊一個人,要拍照的話還要另外交兩英鎊攝影費。聽說以前參觀馬克思墓是不收費的,後來來的人多了,也就開始收費了。沒人在乎墳墓的主人、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對此會作何感想,誰讓墳墓裡的人自己已經無法提出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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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除了我以外的人似乎都聞不出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好像真的能聞出屋子裡有什麼氣味,“我從小就聞慣了,海德給我買的每一件新衣服、每一樣新玩具上都有這股味道,都是用姐姐的血淚換來的。你想知道真相對嗎?真相都寫在書裡。《夜》裡唯一虛構的部分就是小說裡的J?C是個神探而現實中的你從來都是個自私自利的白痴!道貌岸然的衛道士說的就是你這種人。姐姐是瘋子?她是你的噩夢?你也有資格恨姐姐!?你知道姐姐為你付出了多少嗎?你現在的一切都是她用命換來的!”
他在說什麼?在十四年前的事件中我應該是受害者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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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腦袋裡“轟”的一下。是他嗎?一切都是他幹的!
剛才在彈頭的家裡宇豪和我分開以後其實只是在幾個房間裡繞了個圈子,關掉自己手裡的手電,循著手電的光找到我,從背後把我打昏,然後安心地去找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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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對方至今為止的行為來看,不論是在死者的屍體上放藍玫瑰還是給我們寄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是為了讓我們把這次的事件和十四年前的案子聯繫起來。“
宇豪站起來,一邊說一邊慢慢走到我身後,想把什麼東西放在我頭頂上。我頭一偏,一封信落到我的膝頭,不用看也知道,裡面是《夜》的第七章的預告詩。七天了,送信的人像透明人一樣來無影去無踪,反而是無辜的郵遞員被我們疑神疑鬼嚇得只敢把報紙送到我們的鄰居家裡,再請他們轉交,匿名信倒是每天準時準確送達。七天以來我們訪遍倫敦的花店,還是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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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是殳美娜的顛峰之作,她自己就是她所有小說中最經典的主人公。作者已經不在人世,書商們便肆無忌憚地大量發行她的作品,《夜》因為報上的相關報導賣得火熱,唯一的遺憾是《夜》的第七章成了維納斯的斷臂。有無數小說作家想為她續寫第七章,寫出來的作品無一不是被她的書迷批得狗血淋頭,最後《夜》還是和盧浮宮的維納斯像一樣帶著斷臂被搬上書架,任由最後的第七章被時間沖刷成傳說,連同為小說喪心病狂、用最瘋狂的方式結束自己生命的作者。
我們也是被殳美娜拋棄的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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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我們第一次見面時一樣拍拍旁邊的位子示意我坐下。
“你怎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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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函是幕後主使給我的挑戰書,不過我一點也不怕,我有我的“預言家”。
我去翻美娜的《夜》。根據前面的情節發展,《夜》的第七章應該是大結局,這次的事件應該也可以和小說一樣結束了。我看到第七章《破曉》的標題後興沖沖地往後翻,發現還只寫了預告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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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是我們的面紗
銀月是我們的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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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麼走進姐弟倆的生活。像所有的年輕人一樣,我和殳美娜相識、相知,當我發覺我已經愛上她時,強烈的感情早已令我無法自已。初戀的懵懂甜美而青澀。我永遠忘不了當時下了多大的決心省吃儉用只為在情人節給美娜買了一支藍色妖姬,連羅莎太太都記得那時我在她的花店裡鬧的笑話,我更清楚地記得自己是懷著怎樣忐忑的心情把花送到美娜手裡,傻得連她的臉都不敢看,生怕她一旦明白我的心意之後會疏遠我。
“傑,你這是乾什麼?”她顯然是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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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前,我比現在的宇豪大不了多少,一個人懷著夢想來到倫敦。
倫敦真的有條貝克街,是在倫敦西部的一條南北走勢的長路,南端是以大地主波曼的名字來命名的波曼廣場,北面從約克宮殿通向上貝克街,到貝克街地鐵站為止。地鐵站的牆上有馬賽克拼出的福爾摩斯先生的頭像,就是戴著那頂著名的方格子呢帽叼著煙斗的代表性側面像,離煙斗五塊瓷磚都不到的地方還貼有標著“No smoking”的禁菸標記,於是整個地鐵站只有福爾摩斯先生就在禁菸標記旁大模大樣地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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